绘图:刘阳
□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林楚晗 实习生 李娜 牟梓苓霄
(资料图片)
“因为我比求职的时候长胖了10公斤,公司认为我不诚信,拒绝我入职。”近日,武汉某高校应届毕业生小奇(化名)遇到这样的困扰。
今年5月,小奇在求职网站向武汉一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递简历,应聘策划岗位。经过两轮面试,他收到公司的聘用意向函。但在体检环节,公司以小奇长胖了10公斤为由,决定不聘用他。小奇表示无法接受,拨打极目新闻热线027-86777777求助。
小伙体重增加被认为不诚信
“对于公司的说辞,我感到很气愤。我应聘的是策划岗位,公司事先没有说明对体重有要求,以这个理由拒绝录用,我没有办法接受。”小奇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说。
小奇今年大学毕业。他介绍,5月4日,他在某招聘网站向武汉一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递简历,应聘策划岗位。没过多久,他收到公司面试通知。经过两轮面试,5月27日,公司人力资源部向他发来聘用意向函,并通知他进行体检。
6月2日,小奇参加体检。几天后,他把体检结果上传到网上。他以为自己可以直接入职,便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,准备按时报到。
6月12日,事情发生反转。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位女士给小奇打来电话,称他的实际体重比他在简历中填写的体重重了10公斤,公司认为他不诚信,决定不录用他。
听到这个拒绝录用的理由,小奇感到又难过又气愤。“一段时间内,体重发生变化不是挺正常吗?再说,我应聘的岗位也没有写明对体重的要求。”小奇说。他很久没有测量体重,简历中填写的是上一次测量的数字。加上收到聘用意向函后他放松了警惕,饮食不太规律,导致体重增加。面试时,公司人员没有提及体重问题,现在用这个理由拒绝录用,小奇难以接受,精神压力很大。
小奇的妈妈告诉记者,听说小奇的遭遇后,她和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。对方表示,因为小奇没有填写真实的体重,公司认为他不诚信,做出了不录用他的决定。
小奇发给记者的简历显示,他填写的体重为72公斤,体检中实际体重为82.7公斤。
律师称当事人可向公司索赔
6月15日,记者和小奇、他的妈妈一起来到该公司。公司行政岗负责人吴女士表示,她需要了解情况后再答复。她记下了记者和小奇的联系方式,称三个工作日内答复。
6月21日,记者和小奇都没有收到公司的回复。
湖北敬卓律师事务所王海鹏律师认为,用人单位与小奇虽然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,但用人单位的聘用意向函,相当于预约合同,目的是明确劳动者的入职时间、工作岗位、薪酬待遇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等,约束双方按期签订劳动合同。因此,当用人单位向小奇发送聘用意向函,且小奇明确表示愿意入职后,用人单位单方面拒绝与小奇订立劳动合同,违反了双方已经达成的预约合同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另外,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对体重没有特别要求,也没有提前做出说明,所以不能以此为由随意解除合同。
王海鹏建议,因双方的实际用工关系尚未建立,但因为要约和承诺已经具备,合同关系已经成立,为此不用劳动争议仲裁的特别前置程序,小奇可以按照民法典中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向法院起诉,要求对方公司赔偿他在此期间产生的费用及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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